问答题
A酒厂是生产白酒的老厂,有着多年的生产经验。该厂生产的系列白酒自改革开放以来多次在国际和国内的评比活动中获奖,市场销路很好,深受消费者欢迎。为此,A酒厂还专门委托别人设计了商品装潢,双方没有约定该商品装潢的著作权归属。然而由于假冒、仿冒行为猖獗,A酒厂的商品装潢也被人家仿冒。一些不法厂家仿冒A酒厂白酒的商品装潢,然后将A酒厂的商标去掉,使大量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被欺骗,也使A酒厂的销售量下降,蒙受了巨大损失。为此,A酒厂起诉到法院,认为这些不法厂商的行为侵犯了其商品装潢的著作权。
【正确答案】商品装潢可以成为著作权的客体。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而商品装潢是由文字、线条、色彩等构成的,这种装潢只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应当认定其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第3条第4项规定的美术作品的范畴,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受到法律保护。因此,作为著作权人有权追究其他人侵犯其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著作权人应当是创作者,而非A酒厂由于这个商品装潢的设计属于委托作品,因此。当根据委托作品的归属处理。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属于受托人所有。根据案情,A酒厂在委托设计时,没有明确该设计的著作权归属,因此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应当是设计者,而非A酒厂。但是根据法律规定,A酒厂有权在委托的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