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因计算错误,少缴部分税款。后被税务机关发现,对其追征税款与滞纳金,甲企业认识到自己错误缴纳了欠缴的税款,但是对滞纳金的缴纳,有很大的异议。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 A.税务机关的做法是错误的,税务机关可追征未缴税款,但不得追征滞纳金
  • B.甲企业对税务机关追征的滞纳金不服,可以直接进行复议或诉讼
  • C.甲企业对税务机关追征的滞纳金不服,应先缴纳滞纳金或提供相应担保,再向做出追征滞纳金的决定的税务机关复议
  • D.甲企业对税务机关追征的滞纳金不服,应当在先缴纳滞纳金或提供相应担保之后,再选择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2条第2款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因此对于甲企业的计算错误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追征税款与滞纳金。A错误。对于滞纳金的争议属于纳税争议(与税务机关的处罚相区别)应当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起。因此BCD均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