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B两国都是联合国会员国。A国内战在联合国干预下结束后。根据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安理会通过第1468号决议,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决定设立一个国际刑事法庭,起诉应对A国内战中发生的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负责的人,并要求所有国家与法庭合作,将被指控的嫌疑人移交给法庭。A国陆军参谋长甲出席B国国际战略研究所举行的一个国际学术会议时,法庭指控他对A国境内发现的“万人坑”负有责任,要求B国逮捕甲并移交给法庭。这为B国所拒绝,因为它与A国之间的引渡条约规定,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国民引渡给任何第三方。
根据以上案情,分析B国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B国的做法不正确。
(1) 安理会第1468号决议对B国有约束力。《联合国宪章》第25条规定,联合国会员国同意依宪章之规定接受并履行安全理事会之决议。第1468号决议是安理会根据宪章第七章采取的行动,并规定所有国家有义务与它设立的国际刑事法庭合作,逮捕被指控的嫌疑人并移交给它。B国是联合国会员国,根据宪章有遵守第1468号决议的义务。
(2) B国根据安理会第1468号决议的义务优于它根据与A国引渡条约的义务,即未经A国同意,它不得将A国陆军参谋长甲移交给法庭的义务。《联合国宪章》第103条规定,联合国会员同在本宪章下的义务与其依任何其他国际协定所负之义务有冲突时,其在本宪章下之义务应居优先。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0条重申了这一原则。本案中的国际刑事法庭是根据安理会决议设立,被指控A国陆军参谋长甲在B国管辖的领土内,法庭向它提出了逮捕并移交甲的要求。因此,B国有义务与法庭合作,不能以它与A国的引渡条约来对抗。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