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65.
张某与李某有仇。某日,李某看见张某拿着木棒向他走来,李某以为张某要报复,遂抢先动手,将张某打伤。李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答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题干中张某并未对李某实施侵害行为,故李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故本题判断错误。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