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唯名论
社会唯名论是指与社会唯实论相对立的社会观。 这种社会观坚持个人存在的真实性, 而社会不具有真实性、 实在性。 主张社会学研究应从了解个人动机、 目的、 意识及行动入手。 社会唯名论来源于中世纪欧洲经验哲学的非正统派唯名论, 是一种关于社会学思想性质的理论观点。 唯名论否认一般的客观实在性, 否认概念的客观内容, 认为只有个别事物(特殊、 殊相) 才是真实存在的, 而一般事物(概念、 共相) 不过是人们用来表示个别东西的名称; 个别才是科学的对象, 一般则是逻辑的对象。 以唯名论的哲学思想看待社会, 就形成了社会唯名论。 社会唯名论认为, 个人是实际存在的, 社会只是单纯的名称。 个人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 其研究方法是从个人行为的细节上, 或者从其行为中可能推知的事项加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