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行政主体是指拥有行政管理职权的( )。
行政主体自己行使行政权力, 承担行政法律义务; 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建立的其他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的行政权力, 其建立者承担由没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所做的行政行为的行政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