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乡政府为了发展本地经济作出一项决定,要求本乡所有居民每户种植芦笋五亩,凡不按规定种植芦笋者,每亩罚款300元,如有抗拒者,则由芦笋执法大队予以拘留15日以下处罚。该乡居民王某因拒绝执行该决定,而被迫当场交纳罚款1500元。该乡居民李某既不种植芦笋也不交纳罚款,而被芦笋执法大队拘留了10日。(中财2011年研) 问题: (1)乡政府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2)乡政府对王某进行罚款的方式有无不妥,为什么? (3)乡政府拘留李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乡政府对行政处罚的设定不合法。理由如下: 《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1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因此,乡政府无权设定拘留以及罚款等行政处罚。 (2)乡政府对王某进行处罚,并要求其当场缴纳罚款的方式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理由如下: 《行政处罚法》第4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①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的;②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48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因此,乡政府对王某的处罚不属于当场缴纳罚款的情形。 (3)乡政府拘留李某的行为不合法。理由如下: 《行政处罚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同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乡政府拘留李某的行为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执行拘留的权力。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