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死后留下财产若干,未立遗嘱,其有两子一女,大儿子在甲死前已病故,有一儿一女;小儿子在处理甲丧事期间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其继承人有妻子和一儿子;女儿生活富裕,但对甲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甲生前与小儿子一家共同生活,主要依靠小儿媳照顾。下列对甲遗产继承的表述,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大儿子先于甲死亡,大儿子的一儿一女成为代位继承人。小儿子在甲死亡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小儿子的妻、子成为转继承人,同时小儿媳为丧偶儿媳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作为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甲的女儿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故本题答案选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