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 分案申请的原则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2-6-3.1“分案的几种情况”中规定:“{{U}}可以是申请人主动要求分案,也可以是申请人按照审查员要求而分案{{/U}}。应当指出,由于{{U}}提出分案申请是申请人自愿的行为{{/U}},所以审查员只需要求申请人将不符合单一性要求的两项以上发明改为一项发明,或者改为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至于修改后对其余的发明是否提出分案申请,完全由申请人自己决定。另外,{{U}}针对一件申请,可以提出一件或者一件以上的分案申请{{/U}},针对一件分案申请还可以以原申请为依据再提出一件或者一件以上的分案申请……”故选项A、C正确,选项B、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