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受诉法院是A县法院。 A县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五个月履行,每月给付 2000元。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向A县所在B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丙认为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甲、乙也没有要求给付利息,A县法院不应当判决自己给付利息,请求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的相关内容。丙还提出,为修缮甲、乙的出租房自己花费了3000元,请求抵销部分租金。

问答题

关于一审法院判决丙给付甲、乙利息的做法,违背了民事诉讼法的哪一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处分原则。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二审程序中,甲、乙、丙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甲为原审原告,乙为上诉人,丙为上诉人。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乙和丙应当向哪个法院提交上诉状?

【正确答案】

既可以向A县法院,也可以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二审中丙提出用房屋修缮款抵销租金的请求,法院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经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丙另行起诉。因为二审中,原审被告丙提出的抵销租金请求属于反诉,从两审终审制度出发,可以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 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