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将客户和潜在投资方未公开的事项与朋友讨论不符合保密规定/注册会计师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向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披露所获知的涉密信息。
(2)不恰当。在未获得客户授权的情况下,同意尽职调查团队借阅与丙公司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不符合保密规定/除非客户已授权披露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有义务始终对业务工作底稿包含的信息予以保密。
(3)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并与项目组讨论。
(4)不恰当。作为关键审计合伙人,C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冷却期”为审计项目组提供任何形式的技术咨询。
(5)不恰当。只有意见分歧得到解决,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