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以下哪些案件法院应当先行调解?( )
A.以程序违法为由被二审发回重审的宅基地纠纷案件
B.确认婚姻关系是否存在的婚姻类案件
C.适用简易程序的标的额较小的诉讼案件
D.重大的涉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是可以调解案件和先行调解案件适用范围的知识点考查,涉及多个法律条文。首先,关于调解案件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因此A、C、D项中的案件都可以进行调解。然后看关于“先行调解”案件的适用范围,我国现有的规范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1) 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 劳务合同纠纷;(3) 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 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5) 合伙协议纠纷;(6) 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该条列举了实行简易程序的案件中需要先行调解的情况,C项是符合的。D项虽然是交通事故案件,但因为案件性质属于重大的涉外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条,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2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因此二审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也就不能适用第14条关于先行调解情形的规定。至于A项,因为是发回重审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因此也不能适用该条关于简易程序案件中先行调解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