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使用面积为8000平方米的土地,该土地上共有建筑物15000平方米,甲企业使用其中的3/5,乙企业使用其中的2/5。除此之外,经有关部门批准,乙企业在2016年1月底新征用非耕地6000平方米。甲乙企业共同使用土地所处地段的年税额为4元/平方米,乙企业新征土地所处地段的年税额为2元/平方米。2016年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是______。
A、
甲企业纳税19200元,乙企业纳税12800元
B、
甲企业纳税19200元,乙企业纳税23800元
C、
甲企业纳税36000元,乙企业纳税35000元
D、
甲企业纳税36000元,乙企业纳税24000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2016年只需缴纳11个月的新征用的非耕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甲企业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3÷5×4=19200(元)
乙企业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2÷5×4+6000×2×11÷12=2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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