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近日,教育部公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中拟将“见义勇为”删除,取而代之的是“会自护懂求救”。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正确答案】教育部的新规拟删除“见义勇为”,我认为其出发点有以下两点:一是未成年人无完全行为能力,在难以辨别情势的情况下贸然行动,是不切实际且不尊重生命的行为。删除“见义勇为”,可以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二是《守则》具有约束力,是刚性规定,而“见义勇为”属于道德中提倡的部分,列入《守则》中可能并不合适。
这样的修改,是基于未成年人的身体特征和法律常识,纠正了多年来的认知偏差,使保护未成年人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为意识和常识,凸显了人性关怀。教育孩子根据自身特点在自护和求救的基础上“见义智为”,才更符合当前主流价值观下的理性选择。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作为教育部引领性的文件,将“见义勇为”直接删除,可能会社会造成“不提倡见义勇为”的理解误区。如何让硬性规范与精神提倡相结合、让助人爱人的精神从小感染孩子,是我们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第一,在家庭和学校的教育中,要科学地教导孩子,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方法要合理有效。任何见义勇为的行动,都不能不顾及行为的前提条件和救助效果。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但不号召盲目而为和随便牺牲自己生命。
第二,规定中删除“见义勇为”,不能删掉矗立于孩子们心目中的“正义感”。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应当引导未成年人从一点一滴力所能及的事情做起,礼貌待人、诚信对人、勇于承担责任,从而润物细无声地塑造其胸怀他人的良好品质。
第三,教育部门应在日常教育中加强“见义智为”的指导,使未成年人掌握更多在危险中自救的技能和本领,在此基础上维护法律尊严、力主社会正义,将见义勇为建立在将生命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充分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基础之上。
第四,言传身教是最好的教育,只要成人世界有足够多的见义勇为,社会不乏正义感,孩子自然会有健全的认知。所以我们整个社会风气的塑造是让孩子有一颗美好心灵和助人勇气最核心、最根本的途径与方法。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