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B1是生活在A国A1省西北部的一个土著部族。A国成立后,其政府与B1部族酋长签订协定,宣布B1部族的传统生活和游牧区为保留地,并承认他们有权维持其传统语言、文化和生活方式。A国批准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第一任择议定书后,颁布了《文化促进法》,制定了在保留地区推广官方语言的计划。在这一计划的安排下,越来越多的土著后裔将官方语言作为主要语言,其传统语言有被淡忘之势。与此同时,B1保留地经勘探发现巨大油气田。A1省政府向中央政府请求征用保留地用于油气开发,得到允许。于是,B1部族酋长致函人权事务委员会,指控A国政府违反了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条所承担的义务,剥夺了该部族的自决权和享受其固有文化、使用其固有语言的权利。人权事务委员会将来文通知了A国政府。
   假设你是A国政府的法律顾问,根据以上案情提出法律意见。
【正确答案】(1) 自决权是殖民地人民和其他被压迫民族享有的一项国际法权利。B1是土著部族,不是殖民地人民或其他被压迫民族,因而不享有自决权。
   (2) 自决权是“人民”或“民族”的权利,而且是整个人民而非构成人民或民族的部分人的权利。B1部族是A国人民的一部分,因此它不属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1条意义上的“人民”。
   (3) 《公约》第一部分规定的人民自决权与《公约》第三部分规定的其他权利不同,属于只有人民才能享有的集体权利,也就是说,该项权利只是赋予人民本身的权利。而根据《公约》第一任择议定书第1条的规定,人权事务委员会只能受理声称个人权利受到侵害而成为受害者的个人的来文,而不能受理声称被赋予人民的集体权利受到侵犯的来文。因此,B1部族酋长不能根据任择议定书声称自己是该项集体权利受到侵害的受害者。
   (4) B1部族酋长没有利用国内救济。
   因此,人权事务委员会不能受理B1部族酋长关于自决权受到侵害的来文。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