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价值位阶原则。在不同位阶的法律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先于在后的价值。就法律价值而言,法的主要价值或基本价值与非基本的法律价值位阶的顺序不是并列的。当法的基本价值与非基本价值发生冲突时,基本价值优先于非基本价值。而基本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人权和正义作为法治保障的核心和标尺,具有重要的价值地位。
(2)个案平衡原则。即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律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要基于个案的基本情况作出适当的平衡,同时,要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便利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
(3)比例原则。即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律价值不可避免侵犯某一法益时,不得逾越达到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
(4)人民利益原则。这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中的根本价值原则,即以是否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标准,来解决一些存在重大疑难的法律价值冲突问题。它也可以作为价值位阶原则的补充和保障。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