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如何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正确答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并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反映着我国的阶级矛盾,体现着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是国家的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是人民实现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本质要求。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质内容和权力基础。权力属于人民是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全体。由于国家权力统一不可分割,所以不能把每一个公民单独地看做是部分权力的所有者,而且每个人都来行使权利是不可能的事情,人民只能作为整体成为国家权力的所有者。在我国,由于人与人之间的文化程度、生活水平、思想素质和各自所从事的职业以及具体的利益与要求等存在差异,所以,人民只有在民主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才能够统一意志,行使权力。人民将权力授予一定的机关或者公职人员去具体行使,同时对其进行监督,就必须实行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政治制度;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防止权力的滥用。在我国,这样的政治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了具体制度的保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才能真正实现。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此项规定表明:(1) 由于人民代表大会由代表组成,并且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和各方面的人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自己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人民代表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集体行使国家权力,也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重要表现形式和具体体现。 (2) 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着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人民代表大会的全体成员整体地代表着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但是每一个代表却只是选举产生他的那一部分群众的意志的代表,并接受这部分群众的监督。在采取地域选举的情况下,每一个人民代表基本上是本选区或者本地域的群众意志和利益的代表者。在采取职业选举或按阶层选举的情况下,则每一个人民代表是本行业或者本阶层的群众意志和利益的代表者,每个代表只要代表了本单位、本地区、本行业选民的意志和利益,就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创造了前提条件。从人民代表同选民或者选举单位的关系来说,代表不应是全体人民的代表,也不能要求一个代表去联系全体人民。但是每一个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把整体利益置于首位,在此基础上充分代表和反映本选区或选举单位的利益和意志。(3) 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部分,由人民代表中的一部分常务代表所组成。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就是间接向人民负责。在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中,人民代表大会要向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通过媒体公开以后接受人民的监督,人民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不称职的代表;人民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批评、建议等,促进其工作,使其能够更好地行使国家权力。
   第二,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制度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它监督,向它负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这种国家权力在本质上是统一不可分的,但其具体内容还是可以分解的。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国家权力可以分解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由人民代表大会直接行使的,它体现为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另一部分则是经宪法授权给其他国家机关行使的职权,由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组织和监督。人民代表大会是全权性的国家机关。但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自己直接行使的职权只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足以表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个最根本的实质,而大量的权力并不亲自去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对重大国家事务的决定权,以及任免权和监督权,这是统一的人民意志的直接表现。人民的意志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中、升华为法律和决议之后,还需要组织行政机关去执行,需要组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去适用法律。通过行使监督权保证法律的贯彻,使其他国家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因此,人民代表大会直接行使的职权虽然并不是无所不包的,但却是决定性的。至于它通过宪法授权给其他国家机关去行使的职权,由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保证这些国家机关的活动符合全体人民的利益,因此,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本质,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基本形式。通过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从而使国家权力最终掌握在人民手中,达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目的,这也是我国经得起各种风险和克服各种困难的可靠保证。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内容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我国必须建立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我国还必须实行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能够体现各阶级、阶层和各民族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便于实现最广泛的民主,吸收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充分发挥最大多数人智慧和创造力的一种制度。另外,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行使职权,在维持社会治安、维护国际和平、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等方面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这也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重要方面。
   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以后,它就可以制定各种制度和法律,而其他制度和法律则必须经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或由它所授权的机关批准才能生效。我国有许多制度,诸如行政制度、司法制度、选举制度、公务员制度、社团制度等,只能表示我国政治生活的一个方面,而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反映政治生活的全面,反映我国政治力量的源泉来自广大人民群众这一事实。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中处于首要的地位,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相对而言,其他政治制度都是非根本性的,不能与它并列,更不能取而代之。所以,应该把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放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上,并不断地完善它、发展它,使其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