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 WTO规则在中国的适用,其实是国际条约在国内如何适用的一个问题。因为国际法的一个重要法律渊源就是国际条约。国际条约在内国的适用是一个由国家承担保证义务的国民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实现的过程。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领域,国内法院直接适用国际条约不仅将导致国家主权对内职能的削弱,而且实际上也不利于国家履行国际条约约定的国际义务。因此,修改原有的国内立法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使其符合我国所缔结的国际条约的义务,才是我国履行条约义务的唯一方法。其原因如下:第一,制定与国际条约内容相一致的国内立法,就是我国履行了国际条约。第二,制定、修改与国际条约相一致的国内法,也有利于行政、司法机关执法。第三,制定(包括通过修改)与国际条约相一致的国内法,有利于国家正确地履行国际义务。第四,制定与条约内容相一致的国内立法也是国际条约本身规定的要求。我国法律允许国际条约在以下几种情况中得以直接适用:其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国现行法律有不同规定的,应适用国际条约。对相关国际条约“尽必要注意”,是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以及有关行政机关办理业务时应有之义务。一旦国内法律与国际条约规定不同,国内法规范应立即让位于条约条款成为法律依据,使国际条约从“应然法”转作“实然法”。就WTO规则来讲,如果我国原来国内的实体法与WTO规则的规定相冲突,应当适用规则的有关规定。其二,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中没作规定的,应适用国际条约。尽管各国在努力使其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其国内法相协调方面的态度是肯定的,然而不一致之处也在所难免。其三,法律规定直接适用国际条约的,应适用国际条约。其四,合同中明确规定适用国际条约,而我国法律又未加禁止的,适用国际条约。
(2) 国际条约,包括WTO规则是不能在国内直接适用的。国内司法机关直接适用国际条约实际上不利于国家履行国家义务,反而更容易造成违反国际条约的义务,承担违反条约的法律后果。因为国内司法机关在履行条约义务时有一些无法逾越的困难。第一,是解释的困难。第二,是自由裁量权。事实上,自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已经修改了许多国内法,我国的外资法,反倾销方面的法律等,从而保障我国能够积极履行在WTO中承担的义务。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