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区制
1806年,法兰西第一帝国时期,拿破仑颁布了《关于创办帝国大学及其全体成员的专门职责的法令》等,设立帝国大学为政府管理全国教育的机构,并实行大学区制,划分全国为27个大学区,每一个学区设总长一人,并设由10人组成的学区评议会,负责管理大学区内的各级学校。区内设大学一所,中小学若干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