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乙是甲的配偶,乙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A正确。丙作为甲的子女,尽管定当不分或少分,但仍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B正确。丁作为儿媳,对于甲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位参加继承,C正确。戊是由于其父亲先于甲而死亡,戊可以代位继承甲的遗产,也是在第一顺位参加继承,D正确。故ABCD均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