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与某希望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决定捐赠给该小学价值2万元的钢琴两台,后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不愿履行赠与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法律行为,故甲公司可以反悔,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尚未交付,故可撤销赠与
C.希望小学有权要求甲交付钢琴
D.若甲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希望小学不予赠与,则甲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赠与合同是单务民事法律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甲公司可以反悔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与希望小学签订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甲公司不享有任意撤销权,不论其是否以书面形式作出通知。甲公司不履行赠与合同的,希望小学可要求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