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4年3月10日,甲公司与某啤酒厂签订了买卖啤酒的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0万元。合同约定:甲公司在4月30目前支付5万元定金;某啤酒厂在7月10日交货。4月5日,某啤酒厂发生火灾,设备、原料大部分被烧毁,严重影响了履行债务的能力。甲公司闻讯后,认为某啤酒厂极有可能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于是通知某啤酒厂中止履行合同,不再支付定金。后经某啤酒厂交涉,甲公司同意由乙公司为某啤酒厂作一般保证,甲公司按期向某啤酒厂支付定金,合同仍继续履行。
7月10日,某啤酒厂未交货。甲公司要求某啤酒厂返还定金,赔偿甲公司的经济损失。某啤酒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随后,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乙公司也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
8月25日,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啤酒厂和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经法院查明,由于某啤酒厂违约,甲公司除5万元定金没有收回外,还发生经济损失3万元;法院同时查明,甲公司尚欠某啤酒厂设备款13万元,但该笔债务尚未到期。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同意将债务相互抵消。
根据上述事实,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正确答案】甲公司单方面通知某啤酒厂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此时甲公司可行使不安抗辩权,这是因为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符合法律规定。因为乙公司承担的仅是一般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本案中,乙公司为某啤酒厂的一般保证人,所以有权依照上述法律规定,拒绝甲公司的请求。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某啤酒厂因违约应当向甲公司承担的违约金额为10万元。首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甲公司与某啤酒厂的定金担保合同合法,没有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其次根据定金罚则的规定,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由于定金属于违约定金,其性质与违约金相同,在违约金大于损失赔偿金的情况下,当债务人支付违约金后,债权人不得要求债务人支付损失赔偿金,即双倍返还的定金里面包含了3万元的赔偿金。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双方债务能够相互抵消。依据《合同法》规定,抵消分为法定抵消与约定抵消,前者要求双方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且债务的品质、种类相同,后者则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本题中双方同意彼此抵消债务,故可以相互抵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