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大陆法系国家的间接代理与英美法系国家的未披露被代理人的代理之间的区别。
【正确答案】谓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但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日后再将其权利与义务通过另外一个合同让与给被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间接代理人所签订的合同中,被代理人原则上与第三人在法律上没有直接的联系,被代理人不能仅凭间接代理人所签订的合同直接对第三人主张权利,只有当间接代理人把他在与第三人所订立的合同中所取得的权利转让给了被代理人并得到了第三人的认可之后,被代理人才能对第三人直接主张权利。
   所谓未披露被代理人,是指代理人在订约时根本不披露有代理关系的存在,既不表明自己的代理身份,又未表明被代理人的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代理人事先得到了被代理人的授权,代理人原则上也应当对第三人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
   虽然英美法系国家中的未披露被代理人的代理与大陆法系国家中的间接代理大体类似,但也存在着不同之处,即:首先,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认为,未被披露的被代理人只要得到了第三人的认可,原则上就可以直接取得该合同的权利并承担其义务,无须再经过代理人用让与合同把权利移转给被代理人这一手续;而大陆法系国家则认为,在问接代理中,只有当代理人把他在与第三人所订立的合同中所取得的权利转让给了被代理人并得到了第三人的认可后,被代理人才能对第三人直接主张权利。其次,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认为,第三人在发现了被代理人的存在后,则享有选择权,即他既可以选择被代理人承担合同义务,也可以选择代理人承担合同义务;大陆法系国家则认为,在间接代理中,即使第三人在发现了被代理人的存在后,也不能直接选择被代理人承担合同义务。最后,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认为,第三人在发现了被代理人的存在后,他可以直接向被代理人起诉;大陆法系则认为,在间接代理中,即使第三人在发现了被代理人的存在后,只要问接代理人尚未让与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之前,第三人就不能向被代理人起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