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宋朝不动产买卖契约成立的要件。
(1)先问亲邻。即田产买卖须先询问亲邻购买意向,他们具有先买权。 (2)输钱印契。即制作契约,到官府印契,缴纳契税。 (3)过割赋税。即官府变更双方赋税登记,加盖官印。 (4)原主离业。即转移标的物的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