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好收入分配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1) 公平就是在分配中允许拉开合理差距的同时, 运用法律法规、 分配政策、 税收等手段, 协调城乡之间、 地区之间, 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规范分配秩序, 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 防止两极分化, 促进社会稳定和全面进步。
财富的平等分配主要来源于收入的均等, 因此收入均等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目标。 政府干预经济的任务之一就是影响收入分配, 使社会的收入分配趋于平等。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和福利政策来影响社会的收入分配, 使社会的收入分配趋于平等。
①个人所得税是税收的一项重要内容, 它是一种累进税, 即根据收入的高低确定不同的税率, 对高收入者按高税率征税, 对低收入者按低税率征税, 这样有利于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从而有助于实现收入分配的均等。
②政府还对一些人征收遗产税、 赠予税、 财产税、 消费税, 尤其是奢侈性商品和劳务的消费税, 通过这些税收来纠正财产分配的不平等。 总之, 分配中的公平要求分配以政府为主体。
(2) 效率就是在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时, 把劳动报酬同劳动效率挂钩, 不仅衡量投入劳动的量, 更应衡量劳动的质和劳动绩效; 在其他分配方式中, 则要把按要素获得的收益同各种生产要素的经济效率联系起来。
为了保证效率, 分配必须做到:
①分配以市场为导向。
②要有一个完善健全的市场体系, 保证各种市场机制的运行, 消除市场中存在的各种垄断因素, 使各种要素充分流动。
③要素的报酬由市场决定, 不仅反映要素的贡献, 还反映要素的稀缺程度。 总之, 分配与效率的关系要求分配是市场导向的分配, 并且只有市场导向的分配才能保证市场的效率。
(3) 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是相互依存和互相促进的关系, 主要表现为:
①经济效率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和前提。 社会公平问题是在经济效率提高到剩余产品出现以后才产生的; 在经济效率极其低下, 没有剩余产品, 人们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的原始社会中, 不存在社会公平与否的问题。 不仅社会公平问题的产生以一定的经济效率为前提, 而且经济效率可以使社会公平建立在更加雄厚的物质基础上, 社会公平的最终实现也要以经济效率的极大提高为基础。 社会公平的最终实现就是达到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富裕, 这如果没有生产力的高度发达、 经济效率的极大提高是无法想象的。
②社会公平也会促进经济效率。 一般来说, 社会公平有利于减少人们之间的矛盾, 有利于形成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能够有效地调动各方面的生产积极性, 极大地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
(4) 在市场经济中, 效率的发挥是建立在社会不平等或差别基础上的。 不平等就是有差别, 有差别才有运动, 才有发展, 才有效率。 市场收入分配的差别是市场运动、 市场竞争存在的条件。 有竞争才有效率, 劳动生产率是在竞争中不断提高的。 可见, 不平等或差别的存在对效率具有重要的经济作用。 但差别的经济作用又存在上下两条界限, 上限是差别过小, 下限是差别过大。 效率得以发挥的差别必须保持在上下限以内。 如果突破上限, 差别过小, 向完全平等靠拢, 就会产生损害效率的绝对平均主义; 而如果突破下限, 差别过大, 向绝对不平等发展, 就会使社会上贫富分化严重, 少数人极富有, 而大多数人极贫穷, 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无法保证, 这同样会损害效率。 所以, 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要求平等, 但又不能过分平等。
中国目前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发展是硬道理, 只有提高效率才能实现更快、 更好发展, 因此, 还应继续坚持实行“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 市场经济“效率优先”, 可以促进经济增长, 为社会公平和公共服务奠定物质基础; 收入分配和社会发展“公平优先”, 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 保证经济增长健康发展。 经济增长通常有两种结果: 一是少数人口收益增长, 效率与公平尖锐对立; 二是全民收益共同增长, 效率与公平协调统一。 社会主义条件下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可以兼得,依靠效率市场原则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依靠公平社会原则使大多数人共同富裕,这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一个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