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述国际环境争端的法律解决。
【正确答案】国际环境争端的法律解决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仲裁是环境条约常常规定的一种争端解决方式。它指的是争端当事国因根据协议,约定把争端交给它们所选择的仲裁员处理并接受并遵守仲裁员作出的关于争端解决方式的裁决。仲裁裁决对争端当事国具有约束力并且是终局性的。
   司法解决是指通过国际法院或法庭适用法律规划,以判决来解决国际争端。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里,可受理国际环境诉讼的国际机构主要有四种:一是联合国国际法院。联合国国际法院设立于1945年,它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1993年7月法院内设立了一个由7人组成的环境事务庭。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限于国家。它的诉讼管辖范围分为自愿管辖、协定管辖、选择强制管辖三种,这三种管辖都包括对国际环境争端的管辖。联合国国际法院自设立以来只作出了较少的对国际环境法的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判决,而有关环境问题的咨询意见仅有一项。二是国际海洋法庭。国际海洋法庭的管辖权仅限于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提交的争端和其他国际协定授权管辖的事项。海洋法庭所适用的法律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其他与公约不相抵触的国际法原则。国际海洋法庭的判决对争端当事国具有约束力。三是欧洲法院。欧洲法院是欧盟的司法机关,它的管辖权仅限于欧盟成员国,可受理欧盟成员国提起的环境诉讼。欧盟的各机构、成员国和在一定条件下的个人有权向欧洲法院提起司法程序。自1980年以来,欧共体委员会已向欧洲法院提起50多项指控成员国违反欧共体环境法的案件。四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WTO根据乌拉圭回合《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书》设立了争端解决机构,负责协调因环境措施问题而引发的贸易争端。发生贸易争端的双方经过磋商;斡旋、调解与调停;专家小组等程序后,仍可选择向争端解决机构上诉。争端解决机构常设的上诉机构负责审理有关上诉请求,但上诉的内容仅限于专家组报告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专家组作出的有关法律解释。上诉机构的裁决为最后裁决,争端双方应当无条件接受。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