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一般哮喘经过急性期治疗症状得到控制,但哮喘的慢性炎症病理生理改变仍然存在。因此,必须制定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最新指南指出,应根据哮喘的控制水平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策略(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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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的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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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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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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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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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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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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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教育
环境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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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适用速
效β
2
受体
激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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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适用速
效β
2
受体
激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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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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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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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1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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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1种或
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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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剂量吸入
ICS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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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剂量ICS
加长效β
2
受体激
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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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剂量ICS
或高剂量
ICS加长效
β
2
受体激
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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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糖皮质
激素(最低
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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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三烯调节
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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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剂量ICS
或高剂
量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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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三烯调节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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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IgE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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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剂量ICS加
白三烯调
节剂
低剂量ICS加
缓释茶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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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释氨茶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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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吸入型糖皮质激素;**白三烯调节剂=白三烯受体拮抗药或合成抑制剂
(2)对以往未经规范治疗的初诊哮喘患者可选择第2级治疗方案,哮喘患者症状明显,应直接选择第3级治疗方案;从第2级到第5级的治疗方案中都有不同的哮喘控制药物可供选择。而在每一级中都应按需使用缓解药物,以迅速缓解哮喘症状;如果使用含有福莫特罗和布地奈德单一吸入装置进行联合治疗时,可作为控制和缓解药物应用;如果使用该分级治疗方案不能使哮喘得到控制,治疗方案应该升级直至达到哮喘控制为止;当哮喘控制并维持至少3个月后,治疗方案可考虑降级。建议减量方案:①单独吸入中至高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的患者,将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减少50%;②单独吸入低剂量糖皮质激素的患者,可改为每日1次用药;③联合吸入糖皮质激素和长效β
2
受体激动药的患者,将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减少约50%,仍继续使用长效β
2
受体激动药联合治疗。当达到低剂量联合治疗时,可选择改为每日1次联合用药或停用长效β
2
受体激动药,单用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若患者使用最低剂量控制药物达到哮喘控制1年,并且哮喘症状不再发作,可考虑停用药物治疗。上述减量方案尚待进一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