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公司法》第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根据《公司法》第217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酣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因此副经理不得兼任监事,所以D选项表述不正确。《公司法》第71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所以A选项表述正确。根据第71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论规模大小,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所以B选项表述不正确。原《公司法》规定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即列席董事会会议既是监事的权利,也是监事的义务,《公司法》修订后第55条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不强制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所以 C选项表述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