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死刑核准权下放的后果以及收回的意义。
【正确答案】死刑核准权下放的后果:众所周知,最高人民法院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已将绝大部分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下放至各高级人民法院。虽然死刑核准权的下放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死刑案件的诉讼效率,保证死刑案件尽快结案,但是,其因此而滋生的弊端却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死刑核准权的下放,必然导致错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幅度上升。这是因为,死刑核准权的下放必然会造成绝大多数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二审程序和复核程序合二为一,进而使得死刑复核程序彻底流于形式甚至被取消。在司法实践中,高级人民法院对于这类死刑案件实际上完全将其合二为一,通常也只是在二审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最后注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本裁判即为核准死刑的裁判”这样的文字。其实,即使高级人民法院不将这两个程序合二为一,而是专门组成合议庭进行复核也不会再有什么实质意义。这显然不利于保证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甚至有可能导致死刑案件错判的可能性会因此而大幅度提高。
   其次,死刑核准权的下放,必然导致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适用死刑的标准上出现差异,影响法制的统一。无论从司法制度的私人目的还是公共目的上看,司法的统一性在各国司法制度价值目标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而我国立法数次规定死刑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目的就是为了统一死刑的适用标准,防止各地在掌握和适用死刑标准时宽严不一。死刑核准权下放的直接后果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绝大多数死刑案件有最终的决定权。然而,各省的经济、政治等具体情况不一致,加之我国法律规定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缺陷和不足,以及受法官素质的高低不齐和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等问题的影响,各地在适用死刑的标准上并不总是一致,由于许多问题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的标准也就出现了差异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危机司法的权威和民众对司法的信心,其危害性是极为严重的。
   死刑核准权收回的意义:从理论上讲,将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体现了国家慎用死刑的严肃态度;从实践上讲,则有利于纠正死刑判决的偏差与错误,统一死刑适用标准,保证死刑案件的质量,有效控制适用死刑的数量,对防止错杀、坚持少杀与慎杀具有重要的意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