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阅读下面资料,作答以下问题: 孙福(25岁)利用上班时间,在某地火车站南站,将半停留的货物列车的车窗打开,钻进车厢,盗出1台日立牌VI—427E型录(放)像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并将该机隐藏在站修所院内。马刚(30岁)发现孙福去站修所院内隐藏物品,即怀疑孙盗窃了车上的东西。待孙福从站修所院内出来,马刚便进去查找。马在杂草丛中找到了录(放)像机,将其转移到附近的破房内藏好。下班后马刚将该机拿回家,其妻见家中无缘无故多台录(放)像机,遂问原委,马刚道出实情。其妻听后对马刚晓以利害,劝其到派出所自首
多选题 关于孙福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D、E
【答案解析】解析:认定盗窃既遂的一般标准是:被盗物品脱离了被管理的范围,无法通过常规的方式继续进行控制。从本案看,孙福已经将录(放)像机盗出,并将其隐藏在站修所院内,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犯罪结果也已发生,是犯罪既遂。所以排除A、B和C选项。
多选题 关于孙福、马刚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C、D、E
【答案解析】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客观上要求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相互联系的犯罪行为;主观上要求共同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根据材料,可知孙福和马刚不构成共同犯罪,所以排除A选项。孙福和马刚都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具有盗窃行为,都有犯罪的故意,所以B、C、D和E项当选。
多选题 关于对马刚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C、E
【答案解析】解析:由于孙福和马刚并不属于共同犯罪,所以马刚举报孙福盗窃并不是供述共犯同案犯,而是属于立功行为。根据《刑法》第68条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据此,D项错误。由于马刚具有自首和立功的情节,加上所犯之罪较轻,可以考虑对其免除处罚。所以,正确答案是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