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刹车,但仍将其撞伤。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乙支付保险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 A.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B.由乙自行承担
  • C.由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 D.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实行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即不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错,只要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交通规则,而机动车驾驶员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就要承担全部责任。本题中,行人乙违反道路交通规则,则可以减轻甲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