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新闻自由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各个国家通过立法等形式保护新闻自由,但是新闻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始终伴随责任和义务,滥用新闻自由不仅不符合新闻自由的本质,而且损害了公民的权利,破坏新闻事业正常健康发展。防止滥用新闻自由,一定意义上是保护真正的新闻自由。各国对新闻媒介的社会控制方式主要包括司法控制、行政控制、资本控制、媒体自律、广大公众和社会监督。其中,各国主要通过司法和媒体自律手段防止滥用新闻自由。 (1)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本国新闻媒介的管理采取法律形式。新闻法规是国家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3种形式: ①以立法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此种方式。 ②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新闻案件,即判例法,没有成文的《新闻法》。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通用。 ③有些国家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是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的专用法律条款中,日本、新加坡、印度等国采用,中国目前也是如此。 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新闻法规所要处理的一个核心问题都是保护新闻自由,同时必须防止滥用新闻自由,从而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鼓励新闻媒体满足公众需要,促进国家发展。 (2)为了防止滥用新闻自由危害国家和公众,各国的新闻法规对新闻报道和评论做了一定的限制。其中,国家安全法、诽谤法和隐私法是大多数国家所共同的。 ①国家安全法。新闻媒介不得以任何形式危害国家安全,包括:不得煽动以武力及其他手段推翻合法政府,破坏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煽动宗教、民族对立等。例如,英国制定有“公务机密条例”,严禁新闻媒介泄露有关国家安全的机密。美国自1884年国会通过《煽动法》《叛国罪》两个法案以来,从未明确宣布取消过。所以,绝对的新闻自由是不存在的,一切危害国家安全或者说危及资产阶级统治、危及资本主义制度的“自由”在西方是不容许的。 ②关于新闻诽谤。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在新闻报道中,真实性是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主要手段;在确认诽谤罪时,新闻真实是否定诽谤罪的最有力的辩护措施。诽谤对象一般有3种:个人(无论普通公民还是政府官员);某个特定团体(企业、事业及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所生产的产品(包括服务)。西方国家确认诽谤罪的条件:有特定的对象;歪曲、夸大、捏造事实;必须含有恶意;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因此,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能以新闻自由之名诽谤他者。 ③关于隐私权。隐私权是个人神圣不可侵犯的生存权。每个自然人享有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非法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侵害隐私权的方式通常包括侵扰自然人的生活安宁,探听自然人的私生活秘密,或在知悉他人隐私后未经许可公开传播,或公开他人私人物件,或未经本人同意,利用他人姓名、肖像等进行商业活动。随着各种电子监视器设备的更新,信息传播技术的进步,信息传播的范围扩大,公民隐私权受到侵犯的情况越来越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个人隐私权不受侵犯显得尤为重要。 (3)新闻自律具体表现为新闻职业道德,包括职业理念、职业态度、职业纪律、职业责任等4个基本方面,对新闻工作者提出的要求和规范也起到防止新闻自由滥用的部分作用。 ①职业理念方面:《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要求新闻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②职业态度方面:新闻工作必须严肃、严谨、认真、踏实。《国际新闻道德信条》中指出“任意中伤、污蔑、诽谤和缺乏根据的指控,都是严重的职业罪恶;抄袭剽窃的行为亦然。” ③职业纪律方面:在世界各国的新闻职业道德准则中,规定新闻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义索要、接受或借用采访报道对象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不得索取接受任何形式的礼金等”。 ④职业责任方面:竭尽一切努力,以确保新闻的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通过新闻自律,要求新闻工作者不能滥用新闻自由,而是应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事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工作,杜绝诽谤、新闻侵权等行为的发生。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