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孙某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送到某电脑修理部修理,但由于电脑主板损坏,修理费用为800元,孙某认为修理费过高,在电脑修理好后不予支付修理费,于是该电脑修理部将孙某的笔记本电脑留置。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有( )。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选项B:电脑修理部基于承揽合同关系对电脑合法占有;选项C:留置权的效力及于从物。笔记本是主物,笔记本电脑的鼠标是从物;选项D:留置财产后应当给予债务人两个月的履行期限。
[解题技巧] 留置权是一种权利,因此是有权占有;留置可及于物品的整体;留置不是目的,催促债务人履行义务才是目的,而且变卖也比较麻烦,轻易不能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