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越自卫反击战期间,某部连长梁特华为逃避作战,躲在简易厕所内用冲锋枪自伤右臂,谎称遭敌特工袭击。该连长的行为( )。
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四条规定:“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梁特华为逃避作战,自伤身体,构成战时自伤罪,应受刑事处罚。
故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