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受理长沙市公安局移送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按照管辖规定应当由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 )
A.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B.继续审查完毕并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C.将案件移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D.作出不起诉决定,再移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检察院对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8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据此,本题中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作法是将案件移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