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固定总价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390天,合同总价5000万元。合同中约定按建标[2003]206号文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计价,其中,间接费费率为20%,规费费率为5%,取费基数为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
施工前施工单位向工程师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如图6-1所示。
【正确答案】采用标号法计算,如图6-4所示: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对于文中所述各项事件:
事件(1):不能获得工期补偿,因为工作A的延期没有超过其总时差;可以获得费用补偿,因为建设方所提供的工程资料中未标明的地下障碍物,属于建设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事件(2):不能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因为文中所述事故属于施工单位施工的责任,由承包商承担损失。
事件(3):能获得工期补偿,因为这属于不可抗力,按规定其风险应由建设方承担;不能获得费用补偿,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应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费用损失。
事件(4):能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因为工程变更属于应当给予赔付和补偿的范畴。
事件(5):不能获得费用补偿,该工程是固定总价合同,物价上涨的风险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施工单位可获得的工期延期补偿为30天,因为:
(1)工作A延长10天。
(3)工作C延长10天。
(4)工作E延长30天。
所以,A、C工作均非关键线路,延时也未超过总时差,新的计算工期为420天,(420- 390)天=30天。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因为工作A的延长导致租赁机械在现场的滞留时间增加了10天,施工单位应得到10天的租金补偿,费用为
10×1500元=1.5万元
工作B不予补偿。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施工单位可以得到的企业管理费用补偿:
20%-5%=15%
(2+4+3+5)万元×15%=2.1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