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6.某县财政部门,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对此,应当(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8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