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矿山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采矿、选矿,本矿山的运输队(具有运输资质)也从事矿产品运输业务,2020年4月发生下列业务:(1)开采原煤6000吨,将其中3000吨直接销售,取得销售额400000元(不含增值税);将其余3000吨连续加工洗选煤,销售洗选煤1200吨,取得销售收入200000元(不含增值税);本矿山运输队另收取矿区到用户所在地的运输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0元。当地洗选煤折算率85%;(2)销售使用过11年的旧机器一台,价税合并收取16000元;(3)当期购买采煤机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金13000元,外购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8000元,该批材料用于生产加工煤炭制品;(4)临时租入选矿检测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租金金额8000元;购买材料支付运费,取得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4000元。(其他相关资料:假定上述业务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均在当月进行抵扣,增值税基本税率13%,低税率9%和6%,该矿山煤炭资源税税率8%,天然气资源税税率为6%,该矿山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15000元,该矿山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放弃减税)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该矿山应纳的资源税;(2)该矿山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3)该矿山增值税的销项税;(4)该矿山当期应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应纳资源税=(400000+200000×85%)×8%=45600(元),资源税的计税销售额不含矿区到用户所在地的运输费用。

(2)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13000+38000+8000×13%+4000×3%+15000=67160(元)。

(3)该矿山销售原煤、洗选煤的增值税销项税=(400000+200000)×13%=78000(元),原煤和洗选煤增值税税率为13%。该矿山销售天然气的增值税销项税=120000/(1+9%)×9%=9908.26(元),天然气适用9%的低税率。收取的运费增值税的销项税=5000×9%=450(元),该矿山增值税销项税合计=78000+9908.26+450=88358.26(元)。

(4)销售旧机器应纳增值税=16000/(1+3%)×2%=310.68(元),按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不是销项税,需直接计入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88358.26-67160+310.68=21508.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