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通知的时间不得晚于债务履行的时间,否则,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债务人收到债权让与通知之前,对让与人所为的给付有效,即债务人仍以让与人为债权人而为履行,同样可以免除其合同债务,受让人不得以债权已经让与为由,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而只能要求让与人返还所受领的债务人的履行。但债务人在收到债权让与的通知后,即应当将受让人作为债权人而履行债务,其对让与人的履行不能构成债的清偿,合同债务不能免除,仍须向受让人履行债务,而让与人如果仍然受领债务人的给付,属非债清偿,债务人可以要求返还。题干中,还款期限为2006年12月31日。因此,乙如果于2006年10月31日将贷款归还给甲,而且该还款是在乙收到债权让与通知之前,那么,乙还款给甲的行为有效,乙的合同债务免除。此时,受让人丙不得以债权已经让与为由,要求乙继续履行,只能要求甲返还所受领的乙的还款。但乙在收到债权让与通知后,应当将受让人丙作为债权人而履行债务,其对甲的履行不能构成债的清偿,合同债务不能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