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以交付为一般规则,以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为特殊规则。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以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为一般规则,以法律的特别规定为特殊规则。 ①一般规则 标的物为不动产时,其所有权自办理完转移登记手续时转移;标的物为动产时,交付时所有权转移。 ②特殊规则 a.所有权保留买卖关系中的所有权转移规则。《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此为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规定。在这种买卖合同中,通常是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时,标的物所有权才转移给买受人。 b.按照推定交付时间确定所有权转移时间。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合同也未明确约定交付时间的,一般将完成下列行为的时间推定为交付时间,并由此适用交付主义:第一,出卖人送货的,出卖人将标的物运到预定地点,由买受人验收后为交付;第二,出卖人代办托运或邮寄的,出卖人办理完托运或邮寄手续后即为交付;第三,买受人自己提货的,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时间为交付时间;第四,买受人在订立买卖合同前已经占有标的物的,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2)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是指在买卖过程中,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的风险的分配。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以“交付转移风险”为一般原则、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为例外的风险分配规则。 ①一般规则 《合同法》以“交付转移风险”为一般原则。该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 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的,由实际占有标的物的出卖人或者买受人承担损失。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方面,不动产和动产适用相同的原则。 ②特殊规则 a.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b.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在途的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c.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依法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d.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e.未交付单证资料不影响风险转移。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但已交付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的单证的,仍发生风险负担的转移。即出卖人未履行从合同义务的,不影响风险责任的转移。 f.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