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甲于2003年1月25日投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乙管理企业事务。甲与乙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载明:乙仅对50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2003年3月5日,乙以独资企业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一项3 500万元购货合同。丙公司依照合同按期提供货,独资企业却未按期付款,双方发生争议。作为律师,应支持如下哪种主张?
A、
乙受委托管理企业,代表企业订立合同购货合同有效,应依照合同履行
B、
甲、乙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中载明,乙仅有500万元的交易决定权,3 500万元的付款超出了500万元的决定权,不能付款
C、
乙向丙出具甲乙订立的委托管理合同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
乙向丙出具甲乙订立的委托管理合同后,付款500万元,其余款不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见《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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