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27-5 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 | ||
| 种类 | 简介 | |
| 普通许可 | 也称一般许可或非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区内使用其专利技术,同时还可 以允许第三方继续使用其专利,并且许可方仍可保留自己使用该专利技术的权利 | |
| 独占许可 | 是指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区内对许可方的专利享有独占的使用权,即被许可方是该专利唯一许可使 用者,许可方和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在该地域和期限内使用该专利 | |
| 独家许可 | 也称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区内使用其专利技术外,不再与第三方签订该 项专利技术的许可合同,但许可方仍有权使用该专利技术 | |
| 部分许可 | 是指被许可人除在一定期间和一定地域范围内使用专利技术外,还可以允许第三方全部或部分的使用该专 利。除非在原许可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被许可方无权行使部分许可权利。在进行部分许可时,原许可方有权 分得被许可方就分许可所得的利益 | |
| 交叉许可 | 是指前后两项专利在技术上有所依赖,权利人通过合同的方式确认相互使用权。通常,这种许可常见于原 专利的专利权人和从属权利的专利权人之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