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交付是基于法律行为让与动产所有权时,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手段,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所谓观念交付包括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三种,《物权法》第25、26、27条分别规定了三种观念交付。本案中甲对丙的交付不属于现实交付,因为构成交付必须有让与人的意思,受让人自行占有标的物的,不构成交付;同样也不构成指示交付,因为本案中乙作为赠与合同的受赠人,不能就尚不拥有所有权的物进行让与。对于交付的效力,我国实行的是生效要件主义,即非经交付不产生动产物权让与的效力。《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转让和设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交付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