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建设单位(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增减风险系数为10%,合同工期25天,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 3 000元,每拖后1天罚款5 000元。乙方在开工前及时提交了施工网络进度计划(见图1),并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事件一: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提供可靠电源是甲方的责任。
事件二: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保证工程质量使是乙方的责任,其措施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事件三: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设计变更是甲方的责任,且工作E的工程量增加了60m 3 ,超过了工程量风险系数10%的约定。
事件四: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因加快施工而工期提前应按工期奖励处理。
2.事件一:工期补偿l天,因为工作B在关键线路上,其作业时间拖延的1天影响了工期;但工作A不在关键线路上,其作业时间拖延的2天,没有超过其总时差,不影响工期。
事件二:工期补偿为0天。
事件三:工期补偿为0天,因工作E不是关键工作,增加工程量后作业时间增加(360- 300)m 3 /300m 3 /5天=1天,不影响工期。
事件四:工期补偿。天。采取加快施工措施后,使工期提前按工期提前奖励处理。该工程工期提前3天。因工作G是关键工作,采取加快施工后工期提前2天;工作I亦为关键工作,采取加快施工后,虽然该工作作业时间缩短2天,但受工作H时差的约束,工期仅提前1天。总计工期补偿:1天+0天+0天+0天=1天。
3.事件一:人工费补偿:(8+10)工日×12元/工日=216元。
机械费补偿:2台班×560元/台班+1台班×280元/台班=1 400元。
事件三:按原单位结算的工程量:300m 3 ×(1+10%)=330m 3
按新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60m 3 -330m 3 =30m 3
结算价:330m 3 ×65元/m 3 +30m 3 ×58元/m 3 =23190元。
工作E增加费用:30m 3 ×65元/m 3 +30m 3 ×58元/m 3 =3 690元。
事件四:工期提前奖励:3天×3 000元/天=9 000元。
合计追加费用总额为:216元+1 400元+3 690元+9 000元=14 3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