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①申请在先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授予申请在先的人;同一天申请的,商标权授予使用在先的人;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行协商,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
   ②优先权原则。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上述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另外,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白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也可以享有优先权。但是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曰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