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唐代的“六赃罪”仅限于身份犯的有:
A、
坐赃罪
B、
受所监临赃
C、
不枉法赃
D、
枉法赃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测试点] 唐代的罪名。
[解析] 唐代把侵夺官、私财物的行为归为六类,定名为“六赃罪”,即枉法赃(接受当事人的财物而枉法处断的行为)、不枉法赃(接受当事人财物,没有枉法处断的行为)、受所监临赃(监临主司官员收受所辖部内之人馈赠的钱物的行为),此三者皆职务犯罪,必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构成此类犯罪,故称身份犯。其他三赃分别是坐赃,强盗赃,窃盗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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