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以其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原材料,原材料 的售价与应税消费品的售价均为 360000 元(不含增值税),产品成本为 300000 元。适用增值 税税率为 17%,消费税税率为 10%。产品已经发出,材料已经到达,材料计划成本为 350000 元。
要求:计算相关税额并编制华泰公司该业务的会计分录。
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360 000×17%=61 200(元)
应交纳的消费税=360 000×10%=36 000(元)
借:材料采购 3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1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1 200
借:原材料 350 000
材料成本差异 10 000
贷:材料采购 360 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消费税 36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6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 000
贷:库存商品 3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