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为双主体,其他税种配合发挥作用。流转税是指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为前提,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主要由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税种构成。流转税具有宏观调控功能,有助于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实现。
(1) 保证财政收入。流转税课税范围大、税基宽广、收入具有连续性,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收入是政府实现宏观调控职能的基础。
(2) 优化资源配置。流转税可以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长,税率伸缩余地大,可以引导资源增量投入和资源存量转移,调节资源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
(3) 调节产业和消费结构。如,国家对“过度消费对人体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消费品、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包括不可再生和替代的消费品)和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开征消费税的主要目的,就是贯彻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抑制超前消费,调节收入差距,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4) 保护民族工业、平衡国际收支。如,对进口商品及劳务征收流转税,增加了进口商品及劳务的成本,有利于平衡国内外同类产品的税收负担,保护发展中国家幼稚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可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外国商品及劳务的进口,进而有利于减少外汇流出或缩小贸易逆差;对出口商品及劳务退税或免税,降低了出口商品及劳务的成本,有利于国内商品及劳务的出口,进而增加外汇流入或扩大贸易顺差,同时也有利于拉动国内经济增长。
综上所述,流转税聚集公共权力所需资金的政治功能和优化资源配置的经济功能,对资源的节约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起着直接或间接的促进作用,进而对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同时,流转税也有其自身的缺陷,如流转税在税收负担上具有累退性;实际征收范围很难普及到理论上的全部消费支出;征收流转税也容易引起价格上涨,减少商品的供给等。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流转税宏观调控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增值税方面:(1)现行增值税属于“生产型”增值税,对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税金不予抵扣,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从而不利于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也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未能涵盖所有的产业,这既不符合“普遍征收”的立法初衷,也不利于实现税负公平和彻底消除重复征税的目标,因而不利于发挥增值税对其他非税产业的调节作用。(3)现行增值税根据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和会计核算制度的健全与否,将纳税人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实行“购进扣税法”,准予抵扣进项税额,而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按销售全额征税,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这既有悖于“税收公平”原则,也不利于鼓励私人投资和中小企业的发展。(4)现行增值税对高新科技产业和传统产业、“朝阳产业”和“夕阳产业”不加区分,不利于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在调节经济结构、产品结构方面功效不大。(5)增值税较多地偏重财政收入功能,成了我国的第一大税种,这不仅损害了其“中性税收”的美好形象,也制约了其调控功能的发挥。
消费税方面:(1)征税范围过窄,并且将普通的生活、生产资料纳人征税范围,而将真正的奢侈消费、高档消费排除其外,容易发生逆向调节。(2)税率的档次和税负的差别设计不合理,消费税特殊调节的功能难以有效发挥。(3)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并选择在生产环节征收,从而使消费者误认为由生产者承担税金,起不到抑制消费需求、调节消费结构和引导消费方向的作用。
营业税方面:(1)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与增值税存在交叉重合,即所谓“混合销售”的问题,这不仅给征管工作增加了难度,也不利于公平竞争,而且影响了营业税调控功能的发挥。(2)营业税的税率设计不合理,弱化了营业税的宏观调控功能。
关税方面:(1)税率结构不尽合理,降低了关税保护国内幼稚产业的力度。(2)关税的减免税不规范,导致关税的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存在较大差距,从而削弱了关税的调控功能。(3)原产地规则不健全,关税的保护作用弱化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