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6.2.2—5条。EPS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EPS装置应按负荷性质、负荷容量及备用供电时间等要求选择。
(2)EPS装置可分为交流制式及直流制式。电感性和混合性的照明负荷宜选用交流制式;纯阻性及交、直流共用的照明负荷宜选用直流制式。
(3)EPS的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小于所连接的应急照明负荷总容量的1.3倍。
(4)EPS的蓄电池初装容量应保证备用时间不小于90min。
(5)EPS装置的切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用作安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0.25s;
2)用作疏散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5s;
3)用作备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1.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