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为一个体工商户,因经营不善,欠乙50万元,现还款期已到。为还款,甲将其好友丙因出国而寄放在甲处的一辆摩托车,以自己的名义出售给丁。戊知晓甲的处境,遂提出要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甲一件祖传古玩(估价为50万元),甲因一时无法找到买主,只好答应了戊的要求。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甲与丁之间的买卖摩托车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效力未定。甲擅自以自己的名义将丙寄存的摩托车出售,是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行为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甲与戊之间的买卖古玩的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可变更、可撤销。戊与甲之间的买卖行为是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乘人之危是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对方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本案中,戊利用甲处于还款压力的困难处境,以极其不利于甲的价格将其祖传古玩买走,为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为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利益受损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行为。
【答案解析】